公司为什么要拿走病历单和缴费单?
出院后用人单位要申报工伤等级,需要你的住院病历,他们拿走应该是向劳动部门申报工伤之用。也有可能是给你办理保险之用。
还有就是这个情况你应该向单位问清楚,没生病要你的病历单肯定是有其他用途,可能会涉及病假工资,若发生病假的,病假工资会低于一般工资,所以建议没有生病的,请不要开具病历单。
住院病历需要交给单位吗?
不需要。生病住院是个人行为,因个人在平时生活中,没有控制自己的行为,导致自身的身体机能发生改变,造成个人的不舒服,需要到医院接受治疗,与单位没有关系,且个人的住院病历属于个人隐私。不过,如果需要鉴定工伤或职业病,需要提供医生的诊断,并证明与工作的关系。
病历本是给大夫吗还是自己保存?
1.病历本是自己保存。
2.首先,去医院看病时,在挂号处要填写病历本,病历本上写清楚患者的基本信息,姓名,年龄,体重,一定要写明白,以便日后看病查看,大夫问诊时会把患者的病因询问清楚,都一一记录在病历本里,最后大夫会把本次看病的诊断结果,用药情况详细记录,以便下次看病时备用。
3.病人要保存好病历本,如需复查,要拿着此次病历。
公司需要工伤者病历单和拍的片子为什么?
公司需要工伤者病历单和拍的片子,是给工伤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的材料要求。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为什么住院出院后,医院不提供住院病历,要自己花钱去复印?
现在医生很少有用听诊器的,也很少手写病历的。问的少,自诉多。开检查单多,交流少。开药多,现场查看动手少。格式化打印,签名盖章后就算好了。所以病历卡是基本没有参考价值的。挂号排队或预约,诊室门口等后叫号就诊三分钟。现在的门诊就这样啦!